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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故死近要离墓 眉前把酒劝 眉案 葬近要离 要离冢孤 近要离 魂傍要离 齐眉案 齐眉举案

相关人物梁鸿


《后汉书》卷八十三〈逸民列传·梁鸿〉~2768~
遂至吴,依大家皋伯通,居庑下,为人赁舂。每归,妻为具食,不敢于鸿前仰视,举案齐眉。伯通察而异之,曰:「彼佣能使其妻敬之如此,非凡人也。」乃方舍之于家。鸿潜闭著书十余篇。疾且困,告主人曰:「昔延陵季子葬子于嬴博之闲,不归乡里,慎勿令我子持丧归去。」及卒,伯通等为求葬地于吴要离冢傍。咸曰:「要离烈士,而伯鸾清高,可令相近。」葬毕,妻子归扶风。

词语解释:眉案  拼音:méi àn
案,盛食物的短足木盘。据《东观汉记·梁鸿传》:载:“ 鸿 字 伯鸞 ,与妻 孟光 (字 德曜 )隐居避患,适 吴 ,依大家廡下,为赁舂。每归,妻为具食,不敢於 鸿 前仰视,举案常齐眉。”亦见《后汉书》本传。后以“眉案”为夫妇相敬的典故。 清 钮琇 《觚賸·汤素畹》:“眉案未输 鸿 与 耀 ,只愁时事正纷然。” 清 沉起凤 《谐铎·妙画代良医》:“男儿离绣幃三尺,便当跳入云霄,是非 梁伯鸞 ,谁能谨守眉案。”
词语解释:魂傍要离  拼音:hún bàng yào lí
东汉 梁鸿 字 伯鸾 ,为避世高士,“及卒, 伯通 等为求葬地於 吴 要离 冢傍。咸曰:‘ 要离 烈士,而 伯鸞 清高,可令相近。’”见《后汉书·逸民传·梁鸿》。后因以“魂傍要离”为称颂死者操守高洁之典。 清 王士禛 《挽姜贞毅先生》诗:“魂傍 要离 君爱弟,英灵来往怒涛飞。”
词语解释:齐眉案  拼音:qí méi àn
矮脚桌。 宋 孙觌 《蜀妇新寡从何纯中读左氏戏呈纯中》诗:“一挥斵鼻斤,便举齐眉案。” 清 赵翼 《扈从途次杂咏·矮桌》:“或作齐眉案,侏儒所必需。”
词语解释:齐眉举案  拼音:qí méi jǔ àn
同“ 举案齐眉 ”。 元 于伯渊 《点绛唇》套曲:“言行功容,四德三从, 孟光 合配 梁鸿 。怎教他齐眉举案劳尊重,俏书生别有家风。” 清 钮琇 《觚賸续编·双双》:“譬如置铜山宝林於前,与之齐眉举案;悬玉带金鱼於侧,与之比肩偕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