末字词组
词语解释:妻孥 拼音:qī nú
见“ 妻帑 ”。
词语解释:妻帑 拼音:qī tǎng
亦作“ 妻孥 ”。 妻子和儿女。《诗·小雅·常棣》:“宜尔家室,乐尔妻帑。” 毛 传:“帑,子也。”《国语·越语上》:“若以 越国 之罪为不可赦也,将焚宗庙,係妻孥。” 唐 杜甫 《羌村》诗之一:“妻孥怪我在,惊定还拭泪。”《明史·王冕传》:“﹝ 王冕 ﹞携妻孥隐 九里山 。” 郭沫若 《狐鸿--致成仿吾的一封信》:“我假如能变换得若干钱来,拯救我可怜的妻孥,我也可以感受些清淡的安乐呢。”词语解释:罪孥 拼音:zuì nú
罪犯的家属。 任光椿 《戊戌喋血记》第五章五:“他 谭复生 竟敢包庇叛逆,窝藏罪孥,还算是什么朝廷新贵,皇上近臣!”词语解释:收孥 拼音:shōu nú
亦作“ 收帑 ”。 古时,一人犯法,妻子连坐,没为官奴婢,谓之收孥。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” 司马贞 索隐:“以言懈怠不事事之人而贫者,则纠举而收録其妻子,没为官奴婢。” 汉 桓宽 《盐铁论·周秦》:“ 紂 为炮烙之刑,而 秦 有收帑之法。”《后汉书·杨终传》:“ 太宗 至仁,除去收孥。”词语解释:寄孥 拼音:jì nú
寄托妻子和儿女。《国语·郑语》:“君若以 周 难之故,寄孥与贿焉,不敢不许。” 韦昭 注:“妻子曰孥。” 南朝 梁 沉约 《郊居赋》:“乍容身於 白社 ,亦寄孥於 伯通 。”词语解释:不孥 拼音:bù nú
亦作“ 不帑 ”。 不惩罚罪人的妻子儿女。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:“昔者 文王 之治 岐 也……罪人不孥。” 赵岐 注:“恶恶止其身,不及妻子也。”《史记·孝文本纪》:“罪人不帑,不诛无罪。” 裴骃 集解引 苏林 曰:“刑不及妻子。”词语解释:徒孥 拼音:tú nú
泛指罪犯,犯人。 宋 李清臣 《谢赐恤刑诏表》:“徒孥颂繫,交手传懽。”词语解释:罪人不孥 拼音:zuì rén bù nú
谓治罪止于本人,不累及妻和子女。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:“泽梁无禁,罪人不孥。” 朱熹 集注:“孥,妻子也。恶恶止其身,不及妻子也。” 太平天囯 洪仁玕 《资政新篇》:“罪人不孥。若讯实同情者及之,无则善视抚慰之,以开其自新之路。”亦作“ 罪人不帑 ”。《史记·孝文本纪》:“罪人不帑,不诛无罪。”